林玫伶_2000臺灣兒童文學精華集.jpg  林玫伶_招牌張的七十歲生日.jpg  

什麼物品都可以當主角,沒有什麼不可說。

「現在是一個賣故事的年代。」

作者藉由2000年臺灣兒童文學精華集收錄的短篇故事《招牌張與巨無霸》聊自己如何將一篇短篇故事延長為長篇小說。

作者喜歡看招牌,因為家裡開戲院,所以對於招牌非常有興趣。每一塊招牌後的故事都非常的吸引人。民國五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戲院蓋好開幕。但電視台從原本有台視,加上中視,過兩年華視開台後嚴重影響電影生意。從小一到國一,每兩天播一部電影,因此對於寫故事有畫面這件事情就有基礎。 

有一次當台北市月冠王評審,遇到一位小二學生閱讀很多很艱深的書籍,讓她感到不可思議,這位小朋友說,當她閱讀時,腦中就像有電影畫面一樣在流動,當這畫面停止卡住時,她就知道她不懂這個部分,這時就會請爸爸媽媽來幫忙。

作者知道文字形容對於讀者腦中畫面的構成非常重要,因此她非常注重形容畫面的內容。(有讀到一段未出版的文字,真的很有趣!)

       創意若沒有定位在品質上,就無法維持長久。林玫伶_我家開戲院.jpg

  今天林玫伶校長分享了很多有趣的事情,在這沒辦法一一的紀錄下來,但對於她將自己以前的經驗與所熱愛的事物書寫成故事,非常的佩服。他也分享了自己如何將故事用文字畫面呈現喔!意思就是,去讀讀作品就知道了啦!

 

相關作品:

《我家開戲院》/聯經出版

《招牌張與巨無霸》/2000年臺灣兒童文學精華集/2006年出版

《招牌張的七十歲生日》/康軒出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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